第九十二章 兔子都鄙视的枪法-《放牧美利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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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西三枪虽然都没有击中把心,但是却都没有脱靶,最起码是射到了靶子之上,这水平高低可见一斑了。
然而董晨却又有了新的借口:“不行不行,我最厉害的是动态视力,这固定的靶子我不如你,但是如果要射那些移动的靶子,我肯定比你更加出色。”
高西笑着摇了摇头,这家伙啊,自尊心还真是够强的。
不过反正今天就是来玩的,比一比就比一比吧,在地图空间里他连狼都射杀过,还怕什么移动靶子?
于是两人拿起枪,背着子弹一路寻找,想要找个活靶子。
“嘘!”高西突然举起手,做了个噤声的手势,然后用手指向了一个方向——那里有一只兔子正在那里吃草,一身棕色的兔毛,应该是典型的野兔,可是高西这段时间对动物也有了不少的了解,仔细看过之后却可以判断出来,那兔子其实是家养的,然后放到这里专门给人狩猎的。
要是真的都是野兔的话,这里的兔子估计早就被射杀光了,更何况野兔的反应也不会这么笨,明明都看到人了,竟然还不逃跑,还在那里悠哉悠哉地吃着草,这家伙真的是一只笨兔。
“你先来吧,我待会儿再来。”高西有意让着董晨,反正这个胜负也没什么好争的,就是图个乐子。
董晨拿起m4,然后查看了一下弹夹,里面的子弹还多着,所以就没有更换,而是将枪端了起来,然后透过准星瞄准了那只兔子。
“砰!”
一声枪响之下,那兔子身边的吐溅起来许多,这个时候就算是再笨的兔子也知道危险了,“跐溜”就窜进了草丛里,然后消失不见了,虽然是家养的兔子,不过这速度倒也不慢。
“快,在那边,在草丛里,不用瞄准了,就朝那里面射,把它给逼出来。”高西喊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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