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四七章 关键证人-《放牧美利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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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托尼先生,咱们说正经事儿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嬉皮笑脸的啊,我听董晨说你有百分之六七十的取胜把握,到底是不是真得?”高西问道,如果说托尼.唐恩的胜率不高的话,那他就要自己想点办法了。
托尼.唐恩笑着说道:“放心吧,我已经调查过这个黑人了,他的名字叫佐乌,他的祖父是从非洲被运来的奴隶,不过后来显然他们的家族取得了一些进步,到了他父亲那一代,就已经是美国的中产阶级了,这个佐乌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游戏工程师,就职于美国某大型游戏公司,年薪可不低哦,而且他的家族都从未与恐怖分子有过任何来往,更不要说他了,这是真正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啊。”
“可是我不明白,警方也没必要诬陷他吧,如果他是这么一个普通人的话?”高西疑惑地问道。
“只有一个可能,那就是警方被人耍了,然后这个佐乌替人背了黑锅。放心吧,本身这一次的抓捕行为就非常的不合法,虽然他们可以说是为了打击恐怖主义,但这个道理在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,如果为了打击恐怖而让美国警察变成另一种恐怖主义,那就得不偿失了。更何况警方完全没有开枪的理由,我在网上发现了一个视频,可以证明这一点,但这个值拷贝的版本,应该说可信性比较低,所以我需要原版的,如果有的话,打赢这个官司的几率可以稳定在百分之八十左右。”
高西听了托尼.唐恩的话,觉得这一切好像很合理,虽然他知道真正的法庭可没有这么简单,可是他又不懂,所以托尼.唐恩既然有办法,那他就不好说什么了,只是他忽然想到了一个词儿。
“对了托尼先生,我以前在电视剧里经常听到一个词儿叫‘程序正义’,您能告诉我什么是程序正义吗?咱们这个案子能不能利用这一点啊?”
“嗯,你很聪明,这个话说到点子上了,程序正义视为‘看得见的正义’,其实是我们英美法系国家的一种法律文化传统和观念。这源于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:‘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,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’(justicemustnotonlybedone,butmustbeseentobedone.)。”
“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,这句格言的意思是说,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、公平,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,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。换句话说,司法机构对一个案件的判决,即使非常公正、合理、合法,也还是不够的;要使裁判结论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,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过程符合公正、正义的要求。因此,所谓的‘看得见的正义’,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(相对于裁判结果而言)的公平,法律程序(相对于实体结论而言)的正义。”
律师就是律师,这一开口就说的太专业了,即便是通俗的说法,还是让高西有点听得稀里糊涂。
高西忍不住问道:“能举个例子吗,我不是太懂?”
“嗯,这么说吧,作为旨在形成某种法律决定的法律实施过程、步骤和程式,法律程序难道不就等于一系列的办事‘手续’吗?例如,有人刚刚购置了一部电脑,需要了解并熟悉它的操作程序;有人要举行一场婚礼,需要事先确定各项喜庆‘程序’;有人要去打高尔夫球,也要遵守一系列复杂的运动‘程序’……显然,制定并遵守这些带有技术性的‘程序’,可以确保机器操作得更加顺利,使事情进行得更加有条不紊,也可以取得竞赛的最后胜利。”托尼.唐恩解释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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