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【修】-《三十而受[豪门]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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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显然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,一提这个,黎夜倒是真的有了点精神,“他性子好像一开始,就不太一样。我第一次见他,是在跟李叔去赣南送尸体的路上,我们停车买瓜吃,我下河边打水,发现他晕倒在一边。

    他那时候看着挺惨的,也就十一二岁的样子,脸上脏兮兮的,看不清模样,衣服又脏又破,没有穿鞋,露出的脚丫子上满是血痕,有磨破的也有刮破的,也不知道光着脚丫子走了多久。就跟个小乞丐似得。

    我就找了个矿泉水瓶子,给他泼醒了。他防备心特别重,第一反应就是拿石块砸了我一下,然后就躲一边去了。我瞧着他可怜,可又怕是讹人的,就没停留,给他留了七块钱。寻思他要是真要饭的,也能吃顿饱饭。

    吃完西瓜我们就往前走,路上还遇上了设路障的人,说是村里的孩子跑了,要找找。我们运的尸体是从高空坠落的,虽然找了化妆师修复过了,可真挺吓唬人的,那些人上来就吓坏了,也没仔细检查,就放我们走了。

    结果,往前又开了三个小时吃饭的时候,有人说我们后备箱有人。那时候可真是吓坏了,谁都不敢开门,都怕是诈尸。我寻思这时候得出力,就上前把门开了,结果他就跌出来了,人都冻得僵了,放在太阳底下晒了好一阵才缓过来。

    我那时候才知道,那群人要找的孩子,是他。李叔说八成是拐卖来的孩子,我觉得也像。可我们回来还要走那条路,不能得罪地头蛇,李叔不同意带上他。一般孩子这时候都会上来哭求的,可是他连求都没求,拿着我给的四个馒头就走了。我觉得他怪可怜的,还拿了双鞋和五十块钱给他。

    后来再见,就是在我家附近的大集上了,我和李叔他儿卖从景德镇拉回的瑕疵瓷器,就瞧见他被一群人追,还说他是要钱不成离家出走的孩子。可那些人下手太狠了,一脚就把他踹飞了,自家的孩子,怎么可能这么打?我瞧着不对,就趁着乱砸了几个鸡蛋,说他们是贩卖器官的,结果人群就乱起来,这家伙逃了出来。

    我以为还像原先一样,他会拍拍屁股走开,可这会儿,他却跟着我跳上了胖子哥的三轮车。我哪里养得起他,就跟他好好说,他却讹上我了,说是我要不同意,他就告诉那群人,是我使得坏,我叫黎夜,我就是附近人,还会出来摆摊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黎夜几乎都要笑了,“我只能把他带回去,他没提过一句家里人的事儿,连名字都不告诉我,让我自己取,我那时候很生气,算了算,他一共欠我六十块钱,就给他起了个名字,叫小六。”

    似乎是想到了那些日子,黎夜的情绪稳定了不少,或者是因为提起了那些舒坦的日子,他的目光又重新变得柔和了许多。

    卓亚明适时的问,“他就这么住下了?”

    “算是住下了吧,他说不吃我的,就住在这儿,跟我一个屋。结果……”黎夜又忍不住想要笑了,这段日子,显然是太快乐了,“结果他肚子一个劲儿的咕噜,半夜里跑出去喝了一肚子水回来,睡了没两个小时,又一趟趟的出去上厕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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