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八三章 结案-《混在大明搞社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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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信笑着说道。
剩下那些言官看完供词,一个个也都沉着脸走了,至于去诏狱看看有魏大中就行了,真要是锦衣卫把文震孟几个打得形状诡异,大不了再来继续弹劾,不过他们也知道,杨信既然敢让魏大中去看,那就肯定是有恃无恐,也就是说文震孟这些人并没受太多的苦,这些家伙很可能就是骨头太软,从上次大义觉迷录来看不是没有这种可能。
原本堵在乾清门的言官们转眼散尽。
“这个法子倒是真好。”
许显纯笑着说道。
“那也得看对什么人,真正的硬骨头一样能扛住。”
杨信说道。
为了能够迅速获得供词,他不得不使用了一些特殊手段,一些应该说是很卑鄙无耻的手段,毕竟有些东西比拷打管用,不过好在效果还是很好的,仅仅用了十天时间,他就轻松摧毁了文震孟这些人的防线,而且还不用打得形状诡异。
就是让许显纯这些鹰犬爪牙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。
说完之后杨信重新整理了一下供词,然后直接去向天启交差了。
而魏大中的诏狱之游,自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,文震孟几个的确受刑,但要说酷刑折磨就夸张了,实际上他们都很正常,除了精神差些眼神空洞些,基本上没有什么异常之处。甚至李应升的精神还很亢奋,在牢房里面语无伦次的咒骂着杨信这些奸臣,而且还是在那里边走边骂,看得出身体没什么事,最终魏大中只是回去鸡蛋挑骨头,随随便便上了份注定没用的奏折,指责锦衣卫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。
比如囚犯待遇差之类的。
纯属撒泼。
而杨信根据他们的罪行,拟定的处置方式在天启那里得到批准,只不过皇帝陛下略微修改了一下。
凌迟改成了斩首。
按照大明律这样的无论首从都是要凌迟的。
但天启为了显示仁慈,包括文震孟,陈仁锡,李应升,吴昌时在内一干犯人统统由凌迟改为斩首,不过这时候还不能杀,因为大明死刑处决有时间限制,立春以前秋分以后,这是死刑执行的时间,这个时间以外不能杀。
而且这个时间以内也得避开十斋日。
所以这批犯人的处决得等大半年,实际上这时候才刚过立春。
当然,他们的死刑已经定了。
而原本他们从祖父开始,一直到孙子辈,包括叔伯一系年十六以上的,统统也是要斩首的,但天启改成了流三千里,而且原本流放之前还得杖一百的,这个也免了。至于流放地当然还是挖鸟粪,杨信已经跟刑部签了一个得到天启恩准的协议,就是以后流三千里的,都直接给他,这样朝廷也不用为此而费心了。
只要判处流放三千里的,这个统统都直接给他,然后他会给刑部银子,虽然这项制度遭到言官抨击,但在九千岁控制刑部和刑科的情况下,还是迅速得到了施行。
女眷也得到宽大处理。
原本女眷依照大明律是要籍没为奴的。
但天启还是特意赦免,连同小孩各还其娘家,实际上之前那些类似情况的也是这样处理,所以士绅们其实不是很怕杨信和天启,他们知道这俩都不是那种喜欢杀人的,至少不是那种赶尽杀绝的。
当然,这样也没什么坏处,至少他们跳出来时候还能勇敢些。
至于他们的财产肯定归皇帝,无论钱财土地房产商铺,统统收归皇帝,而奴婢释放为良人并妥善安置,田产及其佃户改为皇庄民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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