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四章 越惯越混蛋-《蚀骨偏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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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温知遥……”江赦情急之下叫了她。

    温知遥想要一个人静一静,并没有回应。

    张蔷也发现了不对劲,她让黄骏拦下江赦,自己过去追温知遥。

    温知遥跑了好一会,体力逐渐跟不上,来到了昨天和江赦一起来过的山菊花的花丛间,回忆着之前的种种,心里的气焰逐渐消失。

    张蔷找过来的时候,正巧看到了温知遥独自一个人坐在花海中,微风吹拂着,空气里传来阵阵的花香。

    “怎么没去吃饭?”张蔷坐到了温知遥的身旁。

    她们平时在公司里只是点头之交的情谊,没有说过几句话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这一次的项目考察,两个人的交集怕是不会太多。

    一时间,两个人待在同一个空间里,多少有些不太适应。

    “不是很饿,想要出来透透气。”温知遥深吸一口气吐出,关于她和江赦之间的事,并不想让太多人知道。

    张蔷也不是一个傻子,既然温知遥不想说,她也不多问。

    看着远处的山丘,张蔷想起了以前在老家的日子,那个时候,她还很小,家里住在山村里,更多时间里,她是在放羊。

    后来,她凭借优异的成绩离开了那座大山,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有机会回去。

    以前,她并不喜欢出去放羊,现在,她很想去放羊,却已经没了机会。

    “我以前的家也就在这样的地方,到处都是山林,重逢叠峦,我一直觉的这样的环境很好,但是后来,走入大城市后,我突然发现,外面的世界真好啊,我想一辈子都留在钢筋水泥的大城市里,一辈子都不离开,但,随着压力的出现,才知道最开始的就是最美好的。”

    张蔷向温知遥袒露了自己的人生经历。

    温知遥没想到张蔷的人生经历如此的坎坷。

    原来,很多人表面上看着挺好的,背后经历的事都十分的坎坷。

    “所以,你会坚持这次的项目,不仅仅是因为项目好,还有你想把你的家乡风貌让更多人发现?”温知遥反问道。

    张蔷点了点头,“是,我是有这个想法,但,我的家乡没有这么优越的环境,更没有这么好的温泉,更多的是想要让城市里那些身心俱疲的人带来这里,放松一下心情。”

    温知遥跟张蔷有相同的心思,她自从来到这里便觉的这里十分的美好。

    岁月静好,说的就是这样的日子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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