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六十二章 智斗-《画中的薛定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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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天的心里怪过意不去的,小侯之所以与大个子打成一团,完全是为了他们。这时虽然门前已经空出来了,老天们反而拿不定主意:走?还是不走?怕门外大个子的同伙袭击是其一。其二,此时离开是否太不仗义了?—一小侯与大个子胜败未分,结果很难预料。好在此事也没有机会多想,那门虽然空出来了,并且也被从里面打开,可大个子的同伙却从外面堵住了老天他们的出路。他们不让老天们出去,甚至自己也跨过门槛涌进小木屋里来看热闹。他们全都是大个子一伙的,但没一个敢帮大个子打架,他们都知道小侯,而且知道他是警察,打不得的,哪怕是趁乱来上半拳一脚。能做的只是挤在这里看热闹,他们甚至也忘了大个子与小侯打架的起因。他们压根儿就忘记了老天他们,堵在门口不让前者出去也不是有意的。老天们突然从主角变成观众还真有点不习惯,夹在群众里观看这场莫名其妙的斗殴感觉很诧异。如果说这场架是由他们引起的那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。他们为何要跑到江北来?深更半夜的不回家?在这里看一个警察和一个流氓撕打?这样的事情简直奇怪透了,真值得好好想一想。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架他们也可以不看,完全可以趁乱走人—一这时已无人有兴致阻挡他们。可那警察与流氓的搏斗就像有无穷的魔力,将老天他们深深吸引住了,使他们看得如痴如醉,既忘记了危险,也顾不得回家了。他们和在场的其他观战者一道来回移动——为的是给大个子和小侯挪地方。七八个平米的小屋里,那么多的人,同时后撤,同时向前,同时向左向右确实不易,他们还得留出足够的地方供大个子和小侯施展,不碰着他俩也不能被他俩误伤。这一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敏捷,配合的默契就变得尤其重要。一时间老天们大有融人其间之感,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酒,舍不得出去和离开了。
由于几十个人同时在小屋里抽烟,烟雾弥漫,在一百瓦灯泡的照射下犹如动人的面纱或帷幕。那灯因为悬得低,在搏斗中被小侯的头碰了一下之后便开始晃荡起来,弄得大个子和小侯一会儿在明处一会儿在暗处,犹如身处灯光变幻不定的舞台。
同时,老天们看见自己和群众巨大的影子在墙壁上滚来滚去,就有了置身原始洞穴的感觉——一那晃来晃去的灯泡如同摇曳不定的黄火。这一切都是由于小侯的头碰了一下电灯造成的。而碰电灯的时候小侯的头上戴着大檐帽,一碰之下帽檐儿就从前面到了后面,这实在有损于他的职业(警察)形象。况且小侯的制服也被大个子拉皱了,领口歪斜,露出了里面的花衬衫。由于衣冠不整,小侯看上去威风大减,他对大个子的震慑作用正在一点一点地丧失。大个子这号人,一贯以貌取人,尤其是对警察特别敏感,当然主要是对他们的那身衣服特别敏感。这次大个子有机会向警察制服发起攻击,心中不禁又喜又怕。现在小侯歪戴着帽子,衣服上的扣子也被扯掉了两个,他脸红脖子粗地喘着大气,用当地方言与大个子相骂不休。大个子心想:你他妈的靠的还不是那身皮,要是没有这身皮你他妈的还不见得是老子的对手呢!这是大实话,小侯的心里也很明白,所以在与大个子的撕打中他一有机会就去整理衣服,而大个子却坚持不给他以这样的机会。大个子始终对小侯手下留情,他进攻的主要对象是小侯的那身衣服,而非小侯本人。当然啦,一旦小侯衣不遮体,接下来的打击目标就是他的身体了。当然大个子也可以隔着衣服打击小侯,但他这类人在某些方面有心理障碍……渐渐的,老天看出了一点门道:这场架之所以打得旷日持久主要在于交手双方并不平等。大个子缩手缩脚,心有余悸,如果将衣服除去那小侯肯定是要吃亏的。
然而这样一来大个子就完了—一伤害警察那还了得?人家无论如何也会把他收拾了,同时也可顺便代老天们发泄一下私愤,但这必须以小侯受伤作为代价,老天心里怪不忍的。他感到很矛盾,拿不定主意该采取怎样的立场,是从中劝架还是扇风点火?
最后他决定劝架,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,可以争取到两方面对他们的同情。特别是大个子的同伙会因此对他们产生好感的,无论怎样一一老天想得很远——一群众这关还是要过的。他估计此刻已过了零点,虽然有部分老弱群众散去(回家睡觉去了),然而留下来的却是无所事事的精壮之辈,他们巴不得找点什么事情来做,以便发泄剩余的精力。况且零点一过,过江的轮渡变成两小时一班,老天他们即便能从警察值班室走出去,并通过群众的包围,也不能及时过江。他们将留在江边码头上等待那遥遥无期的渡船,陌生的异地、无边的黑暗……什么意外不可能发生呢?基于上述种种考虑老天觉得还是应该采取以和为贵、息事宁人的态度,他提醒大个子说:
“他是警察,你可不能乱来呵!”这么说的时候小侯的帽子已经飞走了,制服完全敞开。现在小侯的头上只有一道常戴帽子留下的印痕,而没有帽子。大个子继续深入,拽住小侯的头发,他们在那张狭窄的折叠床上翻来滚去。小侯大叫:“黑皮黑皮,你把我的头发拽掉了!”黑皮,也就是大个子一惊,他将手一松,一把两寸来长的黑发就在他们肉搏产生的风中飘扬开去。受伤害的再不是小侯的制服,而是他身体的一部分,问题变得严重起来。
一阵巨痛使小侯幡然醒悟,他突然撒手,仰躺在折叠床上不动了。他实在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和大个子打得不可开交?落得被对方拽掉了一把头发。自然,那是为了让大个子离开门边,好让三位知识分子出去。可他们一直在这儿陪他,并没有走掉。
要说是为了制服大个子,那也没有必要与他徒手相搏,甚至互相谩骂。墙上挂着警棍、手铐,抽屉里放着手枪,可小侯今天就是没有想起来用。他也可以走到桌前,给所里打个电话,请求支援。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:丢盔弃甲的,还搭上了一大把头发……小侯这一住手大个子也停住不动了,他看着小侯发愣,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。他的思维没有小侯那么迅捷,一时还想不起来打架的原因。大个子下意识地捻动着留在他手上的几根小侯的头发。老天等人站在他的身后,大个子暂时还没有看见他们,他只是一味地盯着小侯,想从对方的表情中找到答案。此时他一副乞求的神情,完全没有了进攻性,看着怪让人可怜的。小侯故意从折叠床上慢慢地起身,慢腾腾地整理他的衣裳。他叉开五指梳理了一番头发,这时大个子已恭恭敬敬地将他的帽子递了过来。而后大个子又弯下腰去,屁股撅得老高,在桌肚下和墙角处寻找扣子。转身的时候他看见了老天他们,居然露出牙齿向他们笑了几笑。把扣子递过去的同时大个子想说点什么(以表示歉意),小侯做了一个“你别”的手势他就不吱声了。小侯使劲地掸他的衣服,掉得哗哗直响,然后又背过身去收拾凌乱不堪的折叠床。这会儿大家都看着他,密切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,尤其是大个子。小侯喜欢这种效果,虽然他年轻气盛但并不习惯与人撕打,某种不怒而威的感觉让他深深的陶醉。小屋里挤满了人,然而寂静无声,大伙儿眼见得小侯整理好床铺,慢悠悠地走到办公桌前拨通了给所里的电话,让他们派人和车过来。然后他对大个子:“你等着!”没等对方有所反应就丢开了他。小侯转向老天他们,他说:“真是抱歉!还得请你们稍等一会儿,做个证人……耽误了诸位的时间真不好意思!”这次老天他们虽然必须留下来,但小侯说得分明,他们不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而是作为证人留下来的,因为他们目击了大个子怎样殴打警察。虽然目击者甚多,但他们是知识分子比较有头脑,观察细致,表达上也更有条理……让他们留下是看得起他们,给他们面子,况且这件事本因他们而起,老天他们自觉有推卸不掉的责任。大个子见小侯不让老天一伙离开,变得高兴起来,他觉得自己的努力还是起了作用。要是当时他不堵在门口,老天他们不就早走得没影子了吗?要是他不与小侯打一架,他们也不会留在这里看热闹(也无热闹可看)。要是不打这架,不拽下小侯一撮头发,小侯也不会改变主意。
要是小侯不改变主意,放走了老天他们就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了。因此大个子深感欣慰,以为派出所的人一到把他们接了去立刻便可以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。他对小侯说:“我早就说过把人带到所里去,要是你听我的也就没事了……”见小侯不答理他,大个子又有些疑惑不定,得意之余心里未免担心。然而他只有一条路可走,就是咬定老天一伙是不法之徒。也许在逼供之下文人抗不住会胡乱招点什么,也许,他们真有什么罪案在身(这年头什么都是可能的)。假如能证明这一点,不仅可以补过(抓掉了小侯的一撮头发),而且可以立功。而小侯,不仅那撮头发得不到补偿,还将因玩忽职守姑息养奸被公安局除名或受到处分。即使不能证明老天他们有罪,同样也不能证明他们无罪……想到这里大个子轻松多了。
大家静候所里来人的时候瘦子出现了。两个小时不见,他的模样大变:一只脚上缠着绷带,拄着单拐。缠绷带的那只脚悬空着不敢落地,或是只在地面上轻轻地一点,他走路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刚瘤的,看上去他瘸得有些年头了,并且自成一格。瘦子从医院的急诊室一路走过来,先去了他的遇难地点——一码头上的候船室,他到达那里的时候已是人去室空。瘦子一路打听大个子他们的消息,从候船室艰难地向警察值班室移动。由于他暂不能骑车,甚至不能用脚,全靠了一支拐,因此走得很慢。加上在医院里耽搁的时间,一路上为打探消息走走停停,等他到了警察值班室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钟了。幸好,大家都在,还没来得及散去,这对不辞劳苦巴巴赶来的瘦子不啻是一个安慰。瘦子生性喜欢热闹,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曲终人散的局面。在值班室门口他听见里面静悄悄的,进去以后才知道在座的有三四十号人,且主要人物一个不缺。瘦子将一颗心放回肚子里。
他带来了一个消息:刘通并没有离开码头。他(刘通)终于没有赶上那班船,但也不敢回到候船室里去了(当时大个子一伙及老天他们还没有离开)。
不知怎么弄的,刘通混进了票房。那票房的门并没有开在候船室里(候船室里只设有一个售票窗口),而是对着室外,进入票房要经过码头上的仓库区。恰逢一位中年妇女当班,也许是看见刘通被人四处追捕,怪可怜的,也许,她早就对大个子一伙地痞看不顺眼,或者与他们的女朋友(如小卖部的营业员)有积怨,中年妇女将刘通安排在值班用的木板床上。因是夏天,床上张着蚊帐,刘通伴着他的三只包美美地睡了一觉。刘通睡得那样香甜,以致口水都流到了枕头上。本来说好只睡一小时,刘通要乘下一班渡船过江。一小时以后中年妇女不忍心叫醒刘通,因此他又误了一班船。中年妇女安慰刘通道:“这里很安全,不仅有蚊帐,而且有房门,外面的院子里还有大铁门,不会有人进来的,你可以一直睡到天亮。”刘通不禁一阵恍惚,竟也以为他到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睡觉——要是那样该有多好呢?
灯光透过蚊帐照射进来,呈现出一派黄光。外面,中年妇女坐在一张板凳上在灯下织一个网兜或者桌布什么的。窗外一片虫鸣蛙叫,偶尔有汽笛飘过。刘通觉得那女人就像是他妈,票房也像他儿时呆过的某个地方。某种如梦似幻的感觉突然袭来,并挥之不去。刘通很愿意这么一直呆下去,至少他越来越不着急了。
瘦子通过两扇大铁门中间的缝隙看见了里面的票房。因为天气热。票房的门没有关,但蚊帐的门已经落下了。瘦子的目光顺着他极为熟悉的轨道扫视一番,十分意外地发现了刘通的大鞋。瘦子观察票房已经有些年头了,尤其是夏天,他几乎天天从此路过,每次都要从此向里看个明白。开始的时候他还在乎当班的女人是否年轻漂亮,后来就无所谓了,只要是女人就行。好在在票房上班的都是女的,值夜班的也不例外,如此一来就方便了瘦子。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看某个女人,只是为了看女人,甚至都没有必要真的看见,只要知道是女人值班,她们睡在蚊帐里,只要看见那顶蚊帐瘦子就心满意足了。到后来这仅仅成为一种习惯,特别是当他结交了女朋友之后。今天瘦子例行公事地看了一眼,竟然看见了一双男人的大皮鞋。由于他已不像当年那样对男女之事感兴趣,所以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有男人在和值班的女人睡觉,有人通奸,而是:刘通没有走成,躲在了这里。瘦子的第一反应丝毫也没错,但这与他的直觉以及是否聪明毫无关系,只是说明了他现在最关心什么,最愿意什么样的事发生。要是在从前刘通只会想到男女苟且的事情上面去。我的意思是说:瘦子看见床下一双男人的大鞋就像某些人发现有人通好一样的兴奋,他激动得不得了,恨不能马上冲进去,将刘通从床上一把拎起来。然而一道高大的铁门阻挡了他。更要命的是他现在是一个残疾人,远非过去可比,虽说开始残疾不过是几小时以前的事,那也得慢慢适应。瘦子深知仅凭个人的勇力现在已经不行,弄不好还会打草惊蛇。因此他没有声张,而是一瘸一拐地跑到警察值班室搬救兵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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