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千一百一十三章 一剑屠魔-《林烨宁婉莹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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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两千一百一十三章一剑屠魔

    “呵呵,好一个赢不了。”林青霄又笑了,他的左边肩膀处也发出了“咯吱咯吱”的声音。

    从齐宣城的视角看去,便能够看到他的血已经止住了,肩膀处的血肉竟然如同开水一般沸腾起来,有什么东西似乎要从里面冒出来!

    ——“咕吱、咕吱......”

    从他肩头的血肉之中,缓缓地钻出来一条黑色的手臂,还带着猩红的血肉,犹如破土重生。

    只不过他这次长出来的手臂,已经完全没有了人形。不仅手指比一般人长了一倍,还多了一根指节,手臂上有黑色的毛发,沾染着自身的血肉,滴滴答答地往下流淌着鲜血。

    “别以为刚才我的一时大意,你就有了胜算。告诉你,我已经与魔骨完全融合了。你以为你刚才的拖延时间,就能为你赢得什么机会么?那你就大错特错了!”

    “是,在魔骨完全吞噬掉我的心头血之后,就会彻底占领我的躯体,我也将沦为魔骨的献祭品。可你别忘了,在魔骨吞噬掉我之前,会和我产生完全的融合,在这个时间内,我的修为将会提升到天魔!”

    所谓天魔,便是魔道之中真正淬炼出魔骨的修为等级,也就相当于当人类修士淬炼出神躯时的天仙初境。

    对于林青霄来说,只要能够在这段时间内杀掉林烨,在用他的心头血代替自己献祭给魔骨,就能够再得一段时间的安宁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接下来的林青霄想要安抚魔骨,就必须要不停的杀人。所杀之人的修为越高,能够安抚魔骨的时间也就越长。反之则会更短,更有甚者,他可能需要屠杀整座城的人,才能抵得上杀掉一个空净期的修士。

    而对于林烨来说,若是今日将林青霄放走了,就相当于将下面所有人,以及整个引仙城的人陷入危机。

    但此时的他没有丝毫慌乱,眼神平淡到了冷漠的地步。

    他抬起右手,食指和中指并拢在一起,一道淡淡的白光在指尖亮起来:“杀你,只需要一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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